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关于公开选拔团委负责人人选的公告

集团公司2011-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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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人用人力度,根据工作需要和《中央企业团委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集团公司决定面向公司系统公开选拔集团公司团委负责人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实执行集团公司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热爱华电事业,热爱团和青年工作;

2、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

3、具有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的组织分析判断能力,优秀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强;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团结合作,勤勉尽责,作风优良,廉洁从业;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

(二)报名资格:

1、应为现任集团公司部门副主任级或具有正处级领导岗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

2、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日后出生),参加工作10年以上;

4、中共党员。

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同等条件下,公司系统内具有基层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任职经历的优先。


二、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薪酬待遇按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总部相关薪酬标准执行。


三、报名方式

投 送材料主要通过发送电子邮件、邮寄或当面呈递等方式进行。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请登陆 http://www.chd.com.cn“人力资源”专栏下载),学历和学位证书、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年来主要业绩材料。以 上材料均要求上报电子版。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报名时间截止到9月23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处

邮  编:100031

联系人:李军

电  话:010-83566117

邮  箱:jun-li@chd.com.cn


四、其他事宜

1、各二级单位负责审核所属单位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统一向集团公司报名;总部报名人员经所在部门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向人力资源部报名。应聘者报名后,请与联系人进行电话确认。

2、公司将通过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应聘人员保持联系。

3、公司为应聘人员保守个人秘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附件: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公开选拔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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